近日,由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预防职务犯罪中心主任李启超律师代理的一起公职人员贪污案顺利结案。本案虽无自首、立功等主动型法定减轻情节,但辩护团队通过全流程精细化辩护,成功推动法院认定其为从犯,从而获得法定减轻处罚的关键突破口。
2026年6月24日,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惠诚律所”)2026年年中合伙人会议圆满举行。本次会议以“2026年惠诚律所年中合伙人会议——转型·突破·共进”为主题,律所全体合伙人、各法律事务部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齐聚现场,复盘上半年发展成果,研判行业新形势,统筹下半年全所重点工作,凝聚转型发展共识。本次会议由惠诚律所执行主任薛起堂主持。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看似两个条文毫不相干,但恰巧我们就遇到了一个复杂的案件,涉及到这两个条文如何适用的问题,值得研究。
近日,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惠诚律所”)全球化法律服务布局再添重要板块,正式与西班牙知名本土法律团队达成合作。此次强强联手,进一步完善惠诚律所在欧洲西南区域的法律服务版图,为中资企业深耕西班牙及欧盟市场、开展跨境经贸合作提供更加本土化、全链条的专业法律支撑。
近日,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惠诚律所”)与阿塞拜疆驻华使馆商务代表开展专项工作会谈。阿塞拜疆驻华使馆特命全权公使、驻华商务代表特穆尔·纳迪罗格鲁先生出席本次会谈,惠诚律所国际业务高级顾问刘莹、王兆轩共同参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