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资讯

惠诚典案·深圳 | 陈夏琳律师团队浮法玻璃”双反”案告捷——上市公司马来西亚分公司获8.78%低税率,成功纠正美方程序错误

2026.07.22

根据美国商业部2024年7月16日发布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应美国企业Vitro Flat Glass, LLC和Vitro Meadville Flat Glass, LLC于2024年11月21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Float Glass Product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若调查最终裁定存在倾销并采取反倾销措施,将显著提高企业浮法玻璃产品对美国出口的成本,削弱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价格竞争力,直接导致企业对美国市场的出口额、市场份额面临下滑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所贸易救济团队代表某中国上市公司旗下马来西亚分公司和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应诉,更是亲赴公司进行现场访谈,针对美国调查机关发放的复杂问卷,系统性地指导公司梳理业务流程、提取关键数据。

律师还根据案件实际的准备情况,为公司成功申请了合理的答卷提交延期,为完整的数据准备赢得了宝贵时间。

在律师的专业处理下,公司将海量的销售合同、成本凭证和财务报表等资料,转化为逻辑清晰的答卷,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了公开版。最终,公司确保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都按时、合规地提交至美国商务部。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商务部在本次反倾销调查中存在明显的程序性失误。他们错误地将“数量与金额问卷”(Quantity & Value Questionnaire)发至上海,而本应由指定的答复主体——深圳公司接收。此外,问卷内容也未清晰地要求隶属于该上市集团的深圳子公司提供书面答复。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未经充分的沟通,而深圳公司对此问卷并不了解,因此未能及时响应。即便如此,美国商务部在初步裁定中草率地认定深圳公司未配合答复,并决定对其适用高达891.62%的惩罚性税率。面对这一结果,各相关方与法律顾问迅速展开深入沟通及全方位研讨,从程序正义、行业惯例及事实基础等多角度强化抗辩力度,并引入专业观点助力纠误。

最终,美国商务部在终裁时全面采纳了我所贸易救济团队所提交的论点并取消了深圳公司的惩罚性税率,将其从891.62%调整至19.75%。这是近年来美国商务部首次主动接受中国企业的观点并主动取消惩罚性税率。

另外,律师团队还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成功为客户争取到了某中国上市公司旗下马来西亚分公司仅8.78%的低税率,大幅降低了应诉涉及的成本压力与税收负担。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本次应诉历程,完全由本地律师团队独立承担,在未借助外部律所协作支持的情况下,精准应对全流程,包括首次提交应诉材料、详细答辩内容,以及对美国国内行业损害指控进行详实的抗辩分析。

团队的不懈努力确保了客户在美国市场依然能够具备足够的市场竞争力,有力保护并稳定了其在该地区的重要海外产业阵地,为后续市场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成果充分展现了专业与高端服务的综合能力,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肯定与认可。

 

 

 

律师简介

 

陈夏琳

 

【专业背景】:北京市惠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国际/跨境法律业务部主任、惠诚粤港澳大湾区运营中心执行主任;香港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院副院长兼国际咨询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深港一体化团队核心成员;“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争议解决委委员,深圳律协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委员会委员,湛江/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盐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心监事。

【执业领域】:国际贸易、跨境兼并与收购、国内/涉外民商事仲裁/诉讼、国际贸易反倾销及反补贴、私募基金、境外投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移民信托、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等,成功代理多起东南亚、欧美国家反倾销反补贴应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