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拆迁人来讲,能够拿到合理的补偿至关重要,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拆迁的补偿范围是什么。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注:此项补偿针对营业性用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一般包括土地的补偿,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注:此项补偿针对营业性用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经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三、城中村房子的补偿范围:城中村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周边房子市场价又比较高,依据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建筑成本价补偿很吃亏。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的房子拆迁,可以选择房屋置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周边房子市场价作为拆迁补偿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