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广东梅县叶先生的祖屋及土地位于国道206线某段改线工程征收范围内,一直未能协商一致。在就房屋评估报告申请复核时,当地政府趁着委托人外出办事,家中只有一老妇人的情况下,占用了叶先生门前的土地。

【办案经过】

就突发的政府行为,律师果断提起了行政诉讼,将当地两级政府告上了法庭。经审理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叶先生的诉讼请求,依法做出判决,确认了当地两级政府使用原告土地的行为违法。政府随后积极与叶先生积极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及时履行了支付义务。

【律师总结:维权与协商的有机结合】

行政机关种种行为给维权制造障碍,也成为维权攻击的方向。如何将维权胜诉及时转化为实现当事人补偿利益最大化,这是整个维权的重中之重,也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胜诉快,协商快,执行快。本案事发突然,诉讼及时,很快胜诉。叶先生对自己定位准,经律师参与与政府协商谈判,最终顺利解决,维权圆满。